商报全媒体讯 (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 摄影报道) 近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接到市民谭女士反映称,她和朋友近日在三亚旅游时租赁了一辆轻享出行共享车,车子正常行驶在高速路时突然爆胎,严重危及到客户人身安全,联系轻享出行后,前来处理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一口认定是人为损坏,要求其赔偿整个轮胎的费用并承担工作人员全部的来回路费。轻享出行三亚工作人员单先生告诉记者,单个轮胎和玻璃破损不在保险范围,而且租车之前签署的用车协议明确应由客户承担。三亚交通运输局表示,三亚市目前暂未出台租赁车相关管理办法,建议投诉人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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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享出行共享汽车高速路上爆胎 上演惊魂一幕

  谭女士告诉记者,8月15日,为游玩方便,她和朋友租了一辆轻享出行共享汽车,当日12点40分,在三亚市迎宾路子悦巷取了车牌号为琼BD09288共享汽车后,两人打算出发去南山寺,在途径凤凰路,中途停车20分钟后,从凤凰机场处上了高速,路况较好,14点10分行驶在环岛高速天涯互通和南山互通中间点时汽车忽然左前轮胎爆胎,车子抛锚,行驶中仪表盘显示胎压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