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日报讯 (记者 赵庆山)日前,三亚日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依据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为切实落实《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市交通运输局拟于10月15日起,对2018年5月16日0时前购买车辆拟在三亚从事网约车、汽车租赁等经营业务,但尚未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小客车进行备案登记。逾期登记的将不予以受理。

  据了解,小客车登记备案时间为10月15日至25日 ,相关单位和人员可以到三亚市临春河路213号三亚市交通运输局6楼客运科办理业务,办理时间为早8:00-12:00 和下午15:00-18:00。备案对象为2018年5月16日0时前购买了车辆,拟在三亚从事网约车、租赁车等经营业务,且注册地在三亚或在三亚设立服务机构的企业。

  备案登记需要准备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8年5月16日0时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网约车或租赁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销售合同、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或购车款(含定金)转账凭证(含电子凭证);已开展网约车、租赁车经营业务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