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徐明锋)10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3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商报记者注意到,39批次的不合格食品,其中7批次来自我省,分别来自华润万家海口名门店、海南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海口鹏泰兴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这六家企业。

  据了解,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4类食品10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11批次、不合格样品39批次,其中7批次来自海南,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海口名门店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南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鑫万福分公司销售的菠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口鹏泰兴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秀英分店销售的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海口国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口国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贵妃蚌,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基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鹏晖店销售的鸡肉(文昌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和多西环素(强力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