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陈卓斌 通讯员邱丽芬

  记者8日从澄迈县纪委监委获悉,澄迈县加乐镇加乐社区居委会驻点组负责人王澄新因在“外嫁女聚会”活动中纠风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王澄新违反工作纪律,在任加乐镇加乐社区驻点组副组长负责社区全面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抓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移风易俗工作不力,对加乐社区“外嫁女聚会”活动事前不引导、事中不监督、事后不报告,导致加乐社区“外嫁女聚会”活动出现攀比排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造成不良影响。

  据悉,王澄新身为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群众观念淡薄,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澄迈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澄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