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魏铭纬 通讯员 成晓)日前,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发布了2018年前三季度海南城镇居民收入情况,据该部门调查资料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海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3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51元,同比名义增长8.5%(若不注明,以下各指标增速均为名义增速),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79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72元,同比名义增长11.1%,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3%。

  收支增速均快于全国,增速排位均靠前

  从收支增速看,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收入同比名义增长8.5%,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份中位居第6位;全省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增长11.1%,比上年同期提高4.0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份中位居第4位。从收支水平看,前三季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3.9%,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位居第17位,位次与上年同期持平;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位居第18位。

  四大项收入呈“三稳一快”全面增长的态势

  据调查结果显示,政策性增资仍是海南居民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增收主要亮点。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317元,同比增长7.0%,贡献率为55.0%。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018年海南首次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工资的政策以及2017年下半年开始增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讯补贴、物业补贴和车改补贴的翘尾因素等政策性增资对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

  全域旅游和候鸟经济推动社会商品销售活跃促家庭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514元,同比增长5.1%,贡献率为6.3%。全域旅游的推广带动游客的增多,带动了城镇居民家庭经营特别是第三产业增收。今年前三季度,海南城镇居民人均来自第三产业经营收入增长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