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王辉)海口市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从11月19日起发出公告,为精准推进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整治,海口市正在对2013年以来新建但批建手续不全的农宅建筑进行“一户一宅”的申报和认定,但现在仍有部分农宅建筑户主未到所属镇(街)服务窗口进行办理。根据《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属于本村村民但尚未进行“一户一宅”认定的农宅建筑,请户主于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所属镇(街)服务窗口办理“一户一宅”申报认定。

  二、对空置无人且不申报的,将纳入无主违法建筑依法处置。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辖区相关管理部门具体咨询:

  秀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68669428

  龙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66569060

  琼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65909338

  美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65226568

  桂林洋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65717628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6558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