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轻型汽车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下称《通告》),明确从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南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须符合“国六标准”要求,禁止注册登记低于“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在2019年6月30日前已购买的非“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可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海南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标准”步伐临近,与之相关的话题也备受关注。为此,海南日报记者近日采访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对《海南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工作方案》及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国六标准”是什么?

  “国六标准”号称比欧准排放标准更严格,与国际排放要求接轨。2016年12月,国家发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该标准要求”。

  从环保角度来说,大幅升级的排放标准将对环境更加友好。

  “实施 ‘国六标准’可带来明显环境效益,能够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油气挥发。”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薄毅介绍,相比“国五标准”汽车,“国六标准”轻型汽车的一氧化碳、总烃、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限值加严了30%-50%左右,极大减少污染物排放。

  根据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测算,海南提前执行轻型车“国六标准”,每年可减少一氧化碳(CO)排放量1377吨,总烃(THC)120吨、氮氧化物 (NOX)85吨、颗粒物(PM)2.2吨,对提升海南空气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国六标准”的实施可以大幅削减汽车的各类污染物排放量,从而带来持续的空气质量改善效果。

  此外,“国六标准”加严了蒸发排放控制要求,减少油气挥发。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海南首要污染物以臭氧为主,占比为70.7% 。“国六标准”要求车辆安装车载油气回收装置,增加对加油过程的油气控制,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海南控制臭氧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为何要实施“国六标准”?

  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珠三角区域、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海南出台《方案》明确的实施时间,与国家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实施时间一致。目前,深圳、河北、山东等省市已拟定实施“国六标准”的时间为2019年7月1日。

  “我省实施‘国六标准’,是执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环境保护制度。”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介绍,“国六标准”是目前全球最严之一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有利于推进海南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有利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的目标。

  实施“国六标准”,是为实现长远目标做准备。是落实中央12号文件提出的“到2035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目标要求。

  在进行油品质量升级方面,日前海南已出台《海南省推广使用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工作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并做好油品供应保障工作。

  非“国六标准”车辆还能上路行驶吗?

  “‘国六’车来了,那我的‘国五’车还能开吗?”“我的车不是‘国六标准’,会被限制上路吗?”……听说“国六标准”要实施,不少市民对在用车辆使用等问题产生疑惑。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解释,关于在用非“国六标准”车辆是否被限制不予上路行驶问题,《方案》只针对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需符合“国六标准”,海南行政区域内在用的车辆不作规定。换言之,《方案》对省内在用非“国六标准”车辆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