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男子陈某铭拖欠1万元建房工程尾款不还,竟拿自制火药枪射击上门讨要工程尾款的周某及其朋友,导致3人不同程度受伤。海口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定陈某铭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对陈某铭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年底,周某在海口美兰区三江镇受雇为陈某铭盖房子。2016年年底建房完工后,陈某铭认为周某未按要求留出安装避雷针的钢筋,便扣下1万元工程尾款未支付给周某。周某多次讨要工程尾款未果。2017年8月20日23时许,周某和朋友共4人来到海口美兰区三江镇陈某铭家中再次讨要工钱,发现陈某铭不在,随后离开。次日零时许,陈某铭回到家后听说周某等人来找过自己,就给周某打电话称自己已经回到家中。周某等4人随后驾驶一辆皮卡车来到陈某铭住处。4人下车后,事先站在家门口的陈某铭手持一把自制火药枪朝周某等人射击,造成周某的3名朋友不同程度受伤。随后,陈某铭逃离现场。

  2017年11月10日,陈某铭被抓获归案。民警在陈某铭指引下在海口三江国营农场后山村一民宅内扣押其藏匿的火药枪一支、子弹3枚。

  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二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陈某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被告人陈某铭触犯两罪,应依法数罪并罚。据此,美兰区法院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铭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记者 刘柯娜 通讯员 王倩)

  来源:海南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