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刘梦晓 林晓君 通讯员符武月

  海南日报记者从儋州市相关部门获悉,为促进贫困户稳定脱贫,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儋州印发了《儋州市2018年贫困户发展产业奖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主动发展产业,年度家庭生产经营性纯收入达到4000元/户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户用于发展生产。奖励申报时间为1月1日至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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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明确,此次奖励对象为儋州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户年度家庭生产经营性纯收入以2018年动态调整计算收入作为收入依据,以《扶贫手册》填写的家庭生产经营性纯收入、“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确认表”和贫困户提供收入的相关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方案》要求,要严格贯彻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制和省、市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扶贫领域不出现贪腐行为。对骗取、截留、克扣和挪用奖励资金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凡是通过虚构事实,骗取奖励资金的,均全额追回奖补金额,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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