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月19日讯(记者周晓梦 傅人意)近日,省农业农村厅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了《海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采用评分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满分100分,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结果将作为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参考内容之一,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根据《办法》,考核内容主要是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范围及年度具体是各地2017年至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结合2020年年度考核对“十三五”期间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终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