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2月2日,海口市公安局组织各分局警力上街巡查和教育劝阻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严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取得阶段性成效。
2月2日10时许,海口美兰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拉网式检查,博爱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振东街92号商店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经民警查处,店主张某兰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不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2月2日10时许,海口美兰公安分局新江派出所在巡查时发现,三江农场梅坡村有一个小卖店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遂依法将店主曾某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查,曾某对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曾某在明知在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为了私利心存侥幸,全然不顾安全隐患,非法储存、贩卖烟花爆竹,新江派出所依法对其予以罚款200元。
2月2日12时许,海口美兰公安分局灵山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大陈村路口一商店内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民警依法将店主陈某口头传唤至灵山派出所进一步接受调查。经查,陈某对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陈某罚款人民币200元并没收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
2月2日下午,海口秀英公安分局在辖区开展开展烟花爆竹清查行动,在长流镇文圣村康安金宝贝幼儿园查获一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扣烟花爆竹36箱。
海口警方提示,春节将至,为保障市民游客过一个平安祥和、幸福美满的春节,海口市政府规定,2019年2月4日-2月20日海口市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212省道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者轻则罚款、重则拘留!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并积极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