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备受关注。我省2019年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有没有变化?是否可以考虑赋予新能源汽车用户更多的路权和准购权?……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海南日报记者采访了海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为落实省政府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引导群众购买新能源汽车,推进我省生态立省战略,为我省生态环境改善、绿色智慧能源转型提供保障,经报省政府批准,2019年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不作限定,按实际排号需求配发,只要符合《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明确的申请资格条件,申请一个,配置一个。

  是否可以考虑赋予新能源汽车用户更多的路权和准购权?海口、三亚等对新能源汽车优惠的路权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该负责人回答说,为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汽车,海南省公安厅于2018年12月下发了《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支持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对新能源车辆实施差异化通行政策,放开新能源汽车限行管控。一是原则上除道路无法通行或政治敏感区外,对新能源客车和小微型新能源物流运输车不实行禁限行,对3.5吨以下新能源物流运输车禁止限行。二是城区因严重交通拥堵实施分时段、分区域限行政策的,将最大化减少新能源物流运输车限行时间和区域。三是海南省将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鼓励探索设置专用车道或对新能源车开放公交专用车道。

  为平衡道路交通拥堵和畅通的矛盾,海口、三亚将逐步探索出台新能源车辆差异化通行的实施细则。

  针对目前非新能源汽车占用充电位情况较多的现象,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新能源充电车位主要分布在封闭的小区内,属于路外停车位,不属于公安交警的管辖范围,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停车管理。今后,随着路内新能源停车位的不断增加,为切实保障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设立专用车位指示标志,对占用新能源充电车位的燃油车辆进行违法抓拍、处罚;二是推动停车差异化收费、安装智能车位锁、提请政府对新能源车辆停车管理立法等措施解决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