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吴平 通讯员 陈诗春)电动车逆行、闯红灯、超速、不按道行驶等交通乱象屡禁不止。针对电动车市场乱象,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记者在东方市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看到,前来缴费的违章市民携带相关证件和手续接受处理。市民李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因其未按道行驶和未带驾驶证,交警人员将其电动车暂扣,并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经过三天的学习、缴罚款等流程,李女士来到225国道紫勋车场领回了违章电动车。

  据了解,像李女士这样驾驶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从今年3月4日以来全市共有1118起。据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抢道、闯红灯、横穿马路、不戴头盔各种各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成为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大主体。

  据悉,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批准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整治更加严格。

  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队中队长梁丰介绍,国家标准对于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最基本的标准是整车质量不能超过55公斤,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而且具备脚踏功能等,如果说超过这个标准了要取得相应的证件,比如是要取得D证或E证这类的证件,才能允许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市交警大队呼吁广大市民,今后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电动车新国标标准进行购买,电动车新国标的实施是事关东方市广大群众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规范全市交通秩序管理的一件好事。

  梁丰说,如果继续驾驶超标电动车,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时将会面临罚款1500元以及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