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5月8日讯 (记者罗霞 通讯员王雪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简易注销公告7天后,海南亚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顺利办理完该公司全部注销手续。“没想到现在注销这么容易!”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近日感慨道,得益于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原来的45天压缩到7天,公告方式也由报纸公告改为更加简便的公示系统公告,企业退出更快更方便了。

  企业注销程序复杂、申请文件多、耗时长……长期以来,企业“退出难”影响了市场机制效率。自2017年3月国家开始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以来,海南积极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其中今年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简化简易商事主体注销公告程序,进一步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国率先以自贸区立法的形式对简易注销程序进行规范,大幅压缩企业公示期限,将原有的45天公示期减少为7天。对依《条例》新设立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时提交的材料由6项减少为《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及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破产程序裁定3项。登记流程的优化、注销登记效率的提高,最大限度方便了企业办事。

  今年2月14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深化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拓宽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在2017年3月1日全国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适用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非上市股份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此外,基于“诚信推定”,允许曾经被终止简易注销的企业再次申请简易注销,优化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方案》明确了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简化简易商事主体注销制度着眼于企业反映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长的问题,解决了注销登记业务办理提交材料多、公告成本高、公告时间长等问题,在信息公开、保障债权人利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注销流程、减少申请文件,实现市场主体退出的便利化。

  名词解释

  企业简易注销

  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根本目的就是要在信息公开、保障债权人利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注销流程、减少申请文件,实现市场主体退出的便利化。

  相较于普通注销登记,简易注销登记有不少便利。

  在提交材料方面,将企业在申请普通注销登记前须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的公司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清算组备案证明、清算报告等多份文书材料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了清算工作等内容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在注销程序方面,统一了信息公示平台,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7天(自然日)的简易注销公告,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无须再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30天(自然日)内可以正式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