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执行干警近日通过数天蹲守和周边调查,终于将一直玩失踪的被执行人温某军拘传到法院。经执行法官符家荣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后,温某军最终履行法律义务,当场向法院执行账户缴纳执行案款5000元,并承诺于5月底支付利息4000元,余款按每月2000元的还款方式还清,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向老板借款3万元 拒不还款被告上法庭

  被执行人温某军以其妻子生病需要治疗为由,于2016年6月18日、23日、26日分三次向其所在公司老板周某南借款共计30000元。周某南以现金方式向温某军借出借款,出具了借条,并约定于2016年6月30日一次性还清。还款期限到期后,温某军却拒不还款,周某南多次催促还款未果,2017年2月,周某南将温某军起诉至昌江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依法判决被告温某军偿还原告周某南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

  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拉黑执行干警电话

  判决生效后,温某军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8月,周某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温某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周边调查和网络查控查询其财产情况,多次打电话督促温某军履行还款义务。但是,温某军不但没有如实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也没有向申请执行人还清欠款,还将法院执行干警电话号码拉入黑名单,由此逃避执行。

  被拘十五天 拘留结束后再次失信

  2018年10月,经执行干警多方努力,终于将温某军传唤到法院。因温某军有履行能力却故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

  在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对温某军进行了提讯。温某军承诺,其定于2018年10月31日前还款10000元,并保证随时接受法院的问询。

  拘留结束后,温某军并非按其所说的还款金额还款,而只是向法院执行账户缴纳了执行案款2000元,之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再无音讯。

  2019年4月,法院对温某军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并走访所在社区居委会,均未找到其本人。后执行干警找到了温某军的姐姐,根据其姐姐提供的信息,5月7日上午,执行干警在昌江县太坡附近找到消失数月的温某军,并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执行法官符家荣对其进行了教育,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当天下午,温某军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和申请人周某南在微信上进行沟通,随后通知其家人到法院当场还款5000元,承诺余款按每月还款2000元的方式还清,利息4000元于5月底支付,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