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获悉,该支队近期对异地出租车违规营运进行了专项整治,连日来多次组织执法力量,针对各交通枢纽,人流聚集地周边开展执法巡查。据了解,今年1月以来,海口共查处违规营运异地出租车61辆。
据悉,为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5月份以来,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多次采取不定期打时间差的方式,开展夜间执法工作,在西海岸片区和市内各主要路段开展打击异地出租车行动。
1日晚,执法队员在西海岸片区查扣一辆驻点异地出租车,该车乘客从长彤路乘坐该车至长流镇政府,该违规营运出租车打表收费。3日晚,执法队员在西海岸片区查扣澄迈籍异地出租车一辆,该车在海口市辖区内显示空车灯标志待客。14日夜间,在西海岸远大购物中心周边及汽车西站周边进行巡查,最后在汽车西站周边查处驻点经营异地出租车1辆。
异地出租车载客进入市内 落客后不得显示空车待租标志或重新载客
那么异地出租车在海口市内行驶是否属于异地出租车违规营运呢?对此,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4年第16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禁止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而根据《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本市出租汽车不得从事起点和终点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客运活动。载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的,乘客下车后不得显示空车待租标志或者重新载客。目前海口市使用《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作为处罚依据。
许多市民可能认为异地出租车只要行驶在海口的街道上即属于违规营运行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异地出租车从属地载客至海口市,或者包车来回,在海口市内行驶不属于违规营运行为,只有在海口市内重新载客从事经营,才属于违规营运行为。而这个过程需要执法人员在现场向乘客做笔录后才能确定。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坚持严管重罚,非本市车辆从事起讫点都在海口市区域经营的将按上限处罚5000元,非本市出租车显示空车标志或重新载客,按上限处罚2000元。此外,该支队还将继续多措并举,派出成立的客运打击专业队、加强日常的辖区管理、开展联合交通整治行动和交叉暗查行动、定期向其他市县运管部门通报异地出租车违规情况,建立信息互通等联动执法机制,齐抓共管,有效规范出租车经营,查处违规异地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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