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引才奖励申报公告

  根据《海南省引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海南省引才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自2018年5月13日—2019年5月13日,用人单位、中介组织、个人全职引进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或全职引进由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作为带头人的人才团队,或成规模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10人以上,党政人员除外)到海南工作的,可申报引才奖励。人才(或团队)引进时间以2018年5月13日后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为准。

  二、申报对象

  (一)用人单位:包括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含中央驻琼单位)、企业等,其中企业应在我省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我省纳税。

  (二)中介组织: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企业、国内外人才联络站(工作站)、人才协会、人才研究会等。

  (三)个人:不包括我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人事人才和招才引智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引进人才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各类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负责人及有关科研项目带头人等可不受上述条件约束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19年度海南省人才引进奖励采用线下提交申报材料方式。提交时间为2019年6月1日—6月30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请胶装成册后上报,主要包括:

  (一)审批表:《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审批表》或《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奖励审批表》。表格请在海南人才工作网(http://www.hainanrc.gov.cn)、海南招商引才网(https://www.contacthainan.gov.cn)下载打印。

  (二)引进人才(或团队)相关证明:人才(或团队带头人)获得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的证书复印件;人才(或团队)在琼工作时间证明;人才(或团队)同意申报的证明。申报团队引进奖励的另需提供团队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它材料:用人单位和中介组织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职能部门批复文件等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证明应标注可以从事人才、人力资源、猎头等相关业务),个人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