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法院去年在市区人流量多的夏日运动广场打造了一堵长24米、高2.5米的“老赖失信墙”,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照片、住址、未履行案款数额等失信信息。2019年,“失信被执行人墙”持续发力。近日,儋州法院上墙公布2019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至目前,两个月时间已有11案15人慑于压力主动履行还款义务370余万元。
申请执行人王某汉与被执行人王某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生效的儋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王某生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汉偿还借款1000000元及利息260000元,负担申请执行费15000元。因王某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儋州法院将王某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公布在“失信被执行人墙”上,同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慑于压力,被执行人王某生主动联系儋州法院,在执行法官释法说理下,与申请执行人王某汉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人于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岳某某、担保人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经结算,尚欠117000元未履行。2018年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黄某某作为担保人,并承诺如果被执行人不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自愿同意法院将其列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还款义务。后陈某某、岳某某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还款,经申请人申请,儋州法院今年3月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将被执行人陈某某、岳某某、黄某某的失信信息公布上墙。慑于压力,黄某某将全部案款汇入法院账户。
被执行人张某某致电法院称,孩子看到他的头像被公布在夏日广场“失信被执行人”墙上,并且在市内公交车的电子屏幕上也看到他的头像,觉得很丢人,于是拿钱给张某某到法院还款,当天张某某便履行全部案款。法院按照规定及时发布公示,删除其失信信息。
为切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儋州法院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积极与本地媒体沟通联系,通过儋州广播综合频道、法院与儋州电视台联合制作的《以案说法》栏目、市区户外LED视频、公交车流动广告电子屏幕、出租车广播、儋州市18个乡镇执行宣传车定期宣传、打造儋州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墙”等多项举措,打好失信惩戒组合拳,执结一批“骨头”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