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2019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明确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A批、本科B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学校志愿填报时间。

  根据办法,6月27日8时至17时30分,填报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校志愿(含需面试的部分专科学校,不含在本科提前批录取艺术类专业的本科学校);7月6日8时至7月8日17时30分,填报本科A批(含特殊类型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省高校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招生的本科学校志愿,以及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学校志愿;7月24日8时至7月25日17时30分,填报本科B批学校志愿;8月3日8时至8月5日17时30分,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学校志愿。

  各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的时间为——本科提前批为7月11日上午;国家专项计划为7月13日;本科A批为7月19日上午;本科B批为7月31日上午;专科提前批为8月8日上午;高职专科批为8月13日上午。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了解我省平行志愿、梯度志愿的投档规则、程序和办法,了解填报志愿须知、要求、注意事项,掌握填报志愿的操作方法,认真查阅《填报志愿指南》刊登的院校招生计划,在填报志愿系统中准确选择报考的学校和专业,并认真核对,确保所“点击”的志愿与本人的意愿一致。考生需登录有关高校的网站了解拟选择学校的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地报考学校和专业。

  此外,考生要按本人报名时选报的报考科类填报在该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其中,文史类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体育类考生既可以在各批次填报在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兼报在理工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中,艺术类考生如果填报了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再填报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如填报了在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再填报在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艺术类的考生如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则可以填报在其它批次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办法》明确,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填报,只有取得以上特殊类型入选资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及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考生,才能填报特殊类型的招生院校。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是经审查合格且在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才能填报相关招生院校的志愿。

  其他填报志愿的要求可登录省教育厅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