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山见水寄乡愁,传统村落是传统文化的载体之一,在新型城镇化发展冲击下,如何保护好传统村落?近日,海南省住建、旅文、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一村一档”,建立传统村落保护档案,落实保护责任制,充分保护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深度挖掘和传承传统文化,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自2012年以来,我国在国家层面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先后公布了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海南省共有64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每个村获得中央财政300万元资金支持,资金主要用于村落传统民居保护、村庄规划、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目前看来,我省的传统村落保护还在起步阶段,对于村落的文化挖掘、以及保护机制、政策支持方面,还有待加强。”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意见》旨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让传统村落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防灾安全保障和基本的保护管理机制。
《意见》 指出,要深入调查与挖掘,建立传统村落名录,对列入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统一设置传统村落保护标志,实行挂牌保护,做好文化遗产详细调查,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传统村落档案。制定保护发展规划,划定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的边界,严格按照区域保护管理要求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与利用。 对于传统村落里的村道、民居、牌坊、古塔、古树等重要历史环境要素同样要进行认定并挂牌保护,并要控制、维护好与传统村落相互依存的自然环境景观,管控好传统村落周边视线通廊,控制建筑高度,避免全局景观不协调,遮挡视线等现象出现。 此外,严禁以保护利用为由将村民全部迁出、实施房地产开发。
据了解, 住建、旅文、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四个省级部门将负责编制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认定公布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建立省级传统村落保护专家委员会,对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除了负责基础研究外,还要提供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专业培训,每个传统村落要确定一名专家组成员,参与村落建设项目决策,现场指导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