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2日讯(记者曹马志)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海口江东新区发展的措施(试行)》等四个“一园一策”通知,其中明确海南制定出台九条具体举措,全力推动海口江东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江东新区位于海口东部区域,东起东寨港,西至南渡江,北临海岸线,南至绕城高速二期和212省道。总规划用地面积约298平方公里,分为东部生态功能区和西部产城融合区。

  当前,江东新区进入开发建设“快车道”。根据“省九条”,海南从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行政审批权限、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统筹保障建设用地、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加大总部经济扶持、鼓励支持科技创新、鼓励创新土地制度、加强人才保障等方面,制定出台高含金量的举措,打出政策“组合拳”,助力江东新区发展提速升级。

  “省九条”明确,在江东新区,海南探索建立“法定机构+市场运作”的治理服务新模式,设立由海口市管理的法定机构,负责开发、建设、管理江东新区;将海口江东新区纳入省重点园区名录,通过法定程序推广适用特别极简审批;每年根据海口江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实际需要,通过年度新增债券资金优先安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