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定安县移交第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有群众举报在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海洲广场附近的工地上,有人不定时地燃烧建筑垃圾,产生臭气,影响周围居民的身心健康。海南日报记者7月24日从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经过现场核实,海洲广场附近一处工地上有焚烧建筑垃圾的现象。

  7月22日下午,由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塔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定城镇政府等组成专门调查小组到海洲广场附近工地调查核实,实地督办。经查,定安县建筑工程公司在一处私人住宅楼项目工地上,经常焚烧塑料盒、木材等建筑垃圾,严重污染大气。针对该公司焚烧建筑垃圾的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即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整改,清除正在燃烧的建筑垃圾。

  海南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一些工人在打扫工地,运送垃圾,该项目工地的建筑垃圾基本上被清除。“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现已要求责任公司将剩余建筑垃圾请运到垃圾处理场,并严禁该公司擅自焚烧垃圾。”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下一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建筑工程公司擅自焚烧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并加大后续巡察跟踪力度,防止此类焚烧行为再次发生,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