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10月25日至26日,各联合执法部门共拆除大坡田、小岭村24户25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拆除面积约5105.8平方米,对东方市城乡规划和社会管理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今年年初,东方市接到省下发卫星影像,其中涉及大坡田疑似违建图斑,东方结合实际情况,将核实范围延伸至小岭村边缘,经确认了大坡田、小岭村一带存在多处违法建筑,考虑到涉案建筑较多、违法事实较为复杂的情况,根据分类处置的原则,专案组人员对违法图斑进行分批次调查,本次调查的对象为非本村人在本村违法建房的户主。经查,24户25处违建户主涉嫌未经许可擅自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四十五条的规定;2019年8月至9月期间,执法部门依法先后向该批违建户主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等通知书,该批违建户主在规定期间内均未履行自行拆除的义务,市委市政府决定于10月25日至26日依法对该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市政府组织多部门开展打击行动。

  依法强制拆除上述违法建筑前,相关职能部门对涉案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解释工作,即“农村建房需满足一户一宅且符合本集体经济组成人员在本村的建房条件,才能依法报建,对侵占生态红线、林地、基本农田的违建要坚决拆除。”强拆当日,在确保人员和财务安全的情况下,操作人员用炮机和挖机开始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当事人基本配合市政府的工作,未发生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的情况。

  据悉,10月26日,各联合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八所镇大坡田、小岭村11户违法建筑共计2245.2平方米建筑面积。

  东方市委市政府认真梳理省委省政府部署工作任务,集中清理重难点问题。为解决好“两违”整治突出问题,东方成立专案组,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受理、集中查处、集中处置,震慑违法行为人,有效遏制违建之风。据了解,10月至今,东方市共拆除“两违”180宗,建筑面积3.9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