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来自四川、广东等省份的近百名购房者,分别在海口琼山区下坎西路鸿某公寓购买了房子,却因半路杀出一个老板,称项目是她报建的,土地是她的,要求那些购买了房子已经住进去的业主搬出来,没有装修的业主不要装修,避免产生更大的经济损失。这是怎么回事,商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半路杀出“房东”阻止业主入住

  10月30日上午,十多名购房者来到琼山区下坎西路,指着一栋19层楼告诉记者,他们有的付了6万元的预付款,有的交了房款的一半20多万元,有的是全款,还有的是借钱给开发商,开发商拿房抵借款。

  据购房者陈先生介绍,2012年3月,他在府城中山南路看到,中某佳园(今为鸿某公寓)楼盘价格还算合理,后来一了解,有一朋友已经购买了一套房子,便没有多想,也付全款34万元购买了一套面积91.3平米的房子,2017年6月装修完成。但由于开发商资金不足,小区垃圾、道路的路面硬化都是由有的业主筹钱完成,这些钱抵房款,没想到最后又杀出个“房东”阻止入住。

  2012年10月,购房者杨女士在售楼处看到这个楼盘的介绍,当时觉得价格合理,后来找开发商签了合同,购买了两套房子,却没有想到,房子装修好后,她也住了一段时间,后来由于要经常到建筑工地干活,人也很少回来。去年回家时,有老板对她说,这个房子的土地不是开发商的,所有者另有其人,他们购买的一律无效,这让购房者一时不知所措。

  离奇“官司”牵出土地权属争端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个“房东”说的是真的吗?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海口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994年获原琼山市建委批准建设“鸿某公寓楼”项目,18楼共14040平米的建筑体,后因该公司负责人问题,项目停滞,该公司也随后被注销。

  然而,2011年6月,一家同名的海口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将该地块转给海南中某投资有限公司、海口聚宝某土方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12月,琼山区住建局发文允许该项目复工建设,鸿某公寓楼随后建成。

  而据现在实际管理鸿某公寓楼的原海口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相关人员朱先生表示,土地转让合同无效,且已经法院判决。

  记者从朱先生提供的法院判决书看到,2016年,原海口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起诉2010年注册成立的海口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涉及签订土地转让的公司,海口琼山区人民法院调查后判决,后成立的鸿某公司与其他两家公司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无效,鸿某公寓楼项目归原鸿某公司清算组。

  然而,海南中某投资有限公司对此提出上诉,2018年,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证,相关地块实际上在1998年,海口龙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原鸿某公司“以物抵债”将该地块抵债给成都市某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公司的程序时,作出裁定书,该地块及当时地上建筑物物权发生变更,原鸿某公司清算组不再享有任何权益,遂判决撤销琼山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2019年,原鸿某公司清算组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申请,结果被省高院调查后驳回。朱先生称,由于当初的“以物抵债”转让土地的裁定书未完成执行,他们要继续就此诉讼。

  目前项目存在的问题正由辖区政府进行协调处理当中。

  到底这些购房者的利益如何保障,国际旅游岛商报也将继续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