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海口公交车上扒窃钱包被当场抓获。近日,海口市美兰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林某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5月5日,林某群乘坐1路公交车,当车辆行驶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南亚广场公交站点时,林某群扒窃被害人陈某的钱包,钱包内有现金276元。林某群扒窃得手后被陈某发现并呼叫,林某群逃跑时被群众抓获,民警赶到现场将林某群控制并当场从林某群处扣押钱包一个(内有现金276元)、华为手机一部。扣押在案的钱包及现金276元已发还被害人陈某。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交车上扒窃他人随身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