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新闻12月13日电(记者尹海明)记者13日从海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海南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海南省2019年新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可申领安全技能培训补贴。

  通知明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海南省参加培训,并在2019年年内取得证书的人员,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分别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证书不得重复享受。

  据悉,补贴办法出台的背景是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琼府办函〔2019〕305号)要求,目的是推动高危企业(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的大幅度提升,激发企业及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为确保政府补贴能迅速有效发放到从业人员或者企业手中,通知明确了企业或个人两种补贴申领途径。并且,此次补贴发放直接由省级机构直接办理,不需经过市县一级。同时,为防止虚报冒领,通知对审核程序提出了严格要求。

  据介绍,海南省接下来还将进一步加大对相关职业技能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取证的补贴力度,通过更多激励办法促进全社会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完)

  附:补贴申领发放程序

  (一)企业或个人申请。

  1。企业申请。企业出资组织职工参加特种作业培训,职工取得证书的,由企业填写补贴申请表和职工花名册,连同电子版报省应急管理厅审核。

  2。个人申请。个人自费参加特种作业培训并取得证书的,由负责培训的机构代为申请。由培训机构统一填写补贴申请表和参训人员花名册,连同电子版报省应急管理厅审核。

  (二)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上报的申领人员取证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送交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核查网址: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saws.org.cn/)

  (三)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自收到省应急管理厅转送的申报材料之日起2日内完成审核,将审核合格的基本信息录入“海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详情登陆

  http://yjglt.hainan.gov.cn/xxgk/0400/201912/t20191213_2720459.html

  或关注“海南应急管理”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