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了解到,通过制定配套制度文件,组织召开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开展“三块地”改革督导调研等,我省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据悉,《海南省农村土地征收试点办法》《海南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已印发实施,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均已完成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其中,12个市县的实施方案已印发实施;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琼海博鳌乐城等重点区域正抓紧开展试点前期工作;文昌市已成功入市22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共计184.29亩,成交总价为1.295亿元;乐东黎族自治县首次将以“只转不征”方式取得的1宗面积5.6988公顷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租给企业用于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儋州市整合利用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通过包装策划乡村民宿项目,招商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市场化运营,现已在新风村建设7栋民宿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