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30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对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发布虚假信息抬高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1月23日至30日已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5宗。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使用的口罩、药品、消毒用品等相关商品的市场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动全省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医药价格监管,并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县采取监督检查、发动宣传、提醒告诫、行政约谈、受理投诉、依法严厉查处等监管手段,对各相关企业进行监管,严防严控借机哄抬价格、发布虚假信息、串通涨价、销售不合格医药商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1月23日至30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598人次,检查医药企业、粮油企业、超市、农贸市场等共6335家,共发布告诫警示书1003份,行政约谈经营企业47家,张贴公告5200张,受理口罩价格等相关投诉1000宗,对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发布虚假信息抬高价格等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已立案查处15宗。

  15宗案件中,海口3宗,儋州、陵水、东方各2宗,屯昌、白沙、琼海、三亚、文昌、临高各1宗。因涉嫌哄抬物价、发布虚假信息移送公安机关拘留5人,其中琼海5名商贩利用小轿车流动高价兜售口罩,被琼海市市场监管局和公安部门联合行动抓获,查扣12000多个高价口罩,行政拘留3人;儋州行政拘留2名发布虚假信息推高大米价格行为的商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