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日报微信公众号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

  发烧咳嗽感冒药品的通告

  为全力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发生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现就在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出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期间,加强全市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2月9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感冒的药品(包括说明书里涉及的内容)。请有发热、咳嗽、感冒症状的人员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特此通告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