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据悉,该案系全省首例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至审结仅用时两天。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避免聚集性感染,庭审依托远程设备实行“无接触”开庭审理,被告人夏某在海口市第二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参与庭审。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指控,2020年1月28日至2月初,被告人夏某伙同陈某某趁疫情期间口罩紧缺之机,以销售口罩为名而行诈骗之实,通过微信将有意购买者添加为好友,私聊介绍口罩信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在收款后失联,以此方法骗取15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9245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924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官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夏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认罪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