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境外入境人员的管理服务,坚决防止新冠肺炎疫情从境外输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3月14日印发通知对相关事项进行明确。

  通知要求,所有自3月1日零时至3月14日24时(14天内)从境外返回海南的入境人员(从海南入境或从其他省份入境转到海南),必须于今晚(3月14日)24时前,由本人主动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委会、单位报告自己入境情况,再由村委会、社(区)委会、单位向所在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

  3月15日零时起从境外返回海南的所有入境人员,也须按上述要求报告入境情况,由各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强调,每个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报告入境情况,如有隐瞒,造成疫情影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相关问题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