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海南旅游经济全面复苏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经请示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复同意,省道路运输局3月27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有序恢复道路旅游客运工作。
通知指出,3月27日起,全省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可根据旅游部门的业务需求,有序恢复省内道路旅游客运经营。
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指南要求,做好道路旅游客运车辆恢复运营前和每次出车前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司乘人员的防护。
道路旅游客运车辆应随车配备额温枪或体温计、配备消毒液等防疫用品、需在车辆最后两排座位保留留观区,引导督促乘客凭健康码绿码乘坐车辆并逐一查验、在乘车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同时,司乘人员要在出行前和出行过程中利用停车休息等时段不定期对在车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3℃的乘客,要按规定及时安排其在途中留观区域临时就坐,并在第一时间将发热乘客送至附近的留验站。
此外,旅游客运企业接团前应向旅行社索取乘客信息,填报乘客信息登记单,做好乘客信息溯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