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海南推进的情况如何?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透露,目前,海南各市县落实实名制、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五项制度”情况正在积极推进,总覆盖率已达到80%以上。

  去年12月份公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5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新规从源头治理、全程监管、防治结合、事后惩戒的全过程、对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等进行详细规定,可谓是保护农民工“钱袋子”的强有力保护伞。

  作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省人力资源厅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介绍,今年以来,海南已调研及检查考核全省20个市县部分在建项目2000余个。针对各市县建设工程项目领域存在的问题,海南建立了定期调度和通报的工作机制,对落实“五项制度”(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告示牌制度)未达标的市县进行限期整改,目前总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省人社厅还透露,海南近期正着手建立各部门联动的信息化平台,按照要求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及时实现不同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

  对于农民工比较关心的问题,诸如在源头治理方面,分账管理、工资专户等措施,主管部门会如何监督落实?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表示,近年海南已建立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23个省直部门作为小组成员单位,打造监管闭环,加强监督监察,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总包委托银行代发等长效机制落实,对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惩处力度。同时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失信惩戒体系,运用重大欠薪案件社会发布、“黑名单”管理等惩戒手段,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诸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用人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使其“一旦拖欠,处处受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