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布第一批区级社会组织(民办学校类) 2019年度综合年度核验不合格结论的通报名单,并要求3个月整改,否则终止办学手续。

  据介绍,为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龙华区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2019年度综合年度核验工作。经审查,下列民办学校实际已无办学行为6个月以上或无办学场地,年度核验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核定为 “不合格”。

  附第一批 2019年度综合年度核验不合格的单位

  一、不合格的民办中小学校(2所)

  海口兰亭流动人口子弟小学、海口扬帆小学。

  二、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22所)

  海口华侨公寓幼儿园、海口龙华小金鹿幼儿园、海口市创新幼儿园、海口市繁星幼儿学园、海口市欢欢幼儿园、海口市龙华区大拇指幼儿园、海口市龙华区居仁坊幼儿园、海口市龙华区小红花幼儿园、海口市坡博幼儿园、海口市启迪幼儿园、海口市社区实验幼儿园、海口市温馨幼儿园、海口市小金龙幼儿园、海口市新苗幼儿园、海口市兴华幼儿园、海口思思幼儿园、海口协和金盘幼儿园、海口市小黑牛幼儿园、海口欣雅幼儿园有限公司、海口军安花苑幼儿园、海南昌茂花园幼儿园、海口市科之睿幼儿园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以上综合年度核验不合格的单位,三个月内进行整改,未按期整改的,于 2020年 11月 30日前到龙华区政府服务中心办理民办学校(幼儿园)终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