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人。

  7月28日12时6分许,该大队路管员巡逻到223国道嘉积往大路方向97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琼DC95XX轻型自卸货车满载货物。路管员随即示意驾驶人冯某(男,47岁,琼中人)靠边停车配合检查。当路管员要求冯某出示证件接受检查时,冯某声称未携带证件,自己身份证号码也记不住。随后,路管员在车辆的检查中发现该车辆后尾部未装置防护栏,存在安全隐患,并告知冯某该车辆要配合进行过磅,在配合押车过程中冯某不停打电话,路管员告知冯某禁止边驾车边打电话,冯某依旧不停止该违法行为。过磅结果为超载100%以上,路管员遂即对冯某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并告知冯某持凭证15日内到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

  8月10日9时5分,冯某到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对冯某的驾驶人信息进行核查,冯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冯某这才供述自己目前在考驾照阶段,车辆是公司的,当天是从琼海市大路镇东红农场石料场出发,拉点砂石去东红农场美容水库,因路程较短,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冯某无证驾驶、未装置防护栏、超载100%以上、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驾驶违法行为处予罚款375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