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以来,各单位、各部门迅速行动、主动作为,认真落实跟踪监督各项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运用各项工作机制,以部门联动为核心,多方发力,形成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提升跟踪监督质效。

  制度先行,规范管理

  为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实现跟踪监督工作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清单化管理、抽查督办等7项工作机制,细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运用,确保监督工作有制可循;建立责任清单、项目台账、问题台账模板,对信息报送实行表格化管理,明确信息报送要求,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的建立为下一步各项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方向,使工作更加聚焦、步伐更坚定。

  部门联动,多方发力

  澄迈县委巡察办迅速行动,将跟踪监督纳入正在进行的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监督,对老城镇、文儒镇、中兴镇等3个镇政府履行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澄迈县水务局召开工程项目提醒谈话会,对9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现场施工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成自查自纠。

  澄迈县发改委对已完成前期审批的230个项目开展进度跟踪管理,并已初步形成管理台帐。

  澄迈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督促用地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加强土地成交价款管理、规范非税票据管理等方式,强化对土地出让收入的监管。

  澄迈县住建局针对部分政府投资公共工程超出概算的问题,将5家有关单位列入该县失信黑名单系统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对正在施工的公共工程项目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发放整改通知书7件。

  澄迈县生态环境局对216个公共工程项目进行了梳理、汇总,核实项目环评办理情况,跟踪指导完善环评手续。县交运局聘请第三方事务所对该局作为业主的招投标项目开展自查自纠。

  “下一步,将继续指导督促各跟踪监督主体立足自身职责,协同联动开展跟踪监督,着眼于监督在前、预防为先,确保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有效遏制和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为自贸港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纪律保障。”该县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