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琼中县营根镇升坡第一经济合作社召开全体表决会,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17.7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并审议通过了入市方案及地块起始价后,正式启动挂牌出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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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6日,以挂牌方式成功出让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该地块位于琼中县营根镇环城东路南段西侧升坡一村,所有权属于营根镇升坡第一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用途10%为零售商业用地、90%为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40年,总面积17.70亩,成交金额1184万元,同时预留约500m2的商铺面积,由营根镇升坡第一经济合作社按成本价约6000元/m2的价格进行回购作为长远发展的集体经济。这是琼中县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的突破,也为农村土地制度试点工作提供了琼中经验。琼中县将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改革工作,在保障农村收益及长远经济发展前提下,做到成熟一宗,入市一宗,助力琼中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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