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销售劣药元胡止痛片。1月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海南五德药业有限公司、海南益新源药业有限公司被警告,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海南五德药业有限公司曾被罚款1.3万元、警告。

  据介绍,海南五德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琼山区石塔村四社31号三楼,存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海南益新源药业有限公司位于儋州市那大镇军屯市场一路G栋7号,存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海垦路119号三叶GSP医药物流城主楼3004、3006、3007号,购进销售的元胡止痛片(批号:190901;规格:糖衣片片心重0.25g;包装规格:12片/板x2板/盒;生产企业:江西鸿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经检验不符合规定,为劣药。

  商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12月31日,海南五德药业有限公司、海南益新源药业有限公司被警告;海南振德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被没收销售劣药元胡止痛片的违法所得462元。

  商报记者另悉,此前,也就是2018年11月6日,海南五德药业有限公司因向执业许可证超过有效期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器械和药品,被罚款13000元、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