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南抽检发现1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海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国贸分公司、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等市场主体。

据商报记者统计,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饼干等10大类食品共64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38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涉及海口、万宁、儋州、澄迈、乐东、保亭6市县。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和质量指标不达标。11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一、海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口国贸分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9号海航国际广场C座)销售的九节虾(购进日期:2022-07-25),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2号友谊阳光城负一楼旺豪阳光超市)销售的冰鲜太阳鱼(购进日期:2022-07-19),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口龙华小丰海垦路嘉艺坊烘培店(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海垦路海南农垦总局东西院沿街铺面第135、137、139号)销售的标称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金盘路12号海原公司2栋3楼)生产的丹麦曲奇(生产日期:2022-04-21,规格型号:200克/盒),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嘉艺坊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经核实,异议不认可。

四、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地址:万宁市人民中路万宁文化商业广场1号)销售的标称武冈市芳姐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南省武冈市春光路工业园区)生产的原味盐豆腐(生产日期:2022-03-25,规格型号:150克/袋),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冈市芳姐卤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判定依据有异议,经核实,异议不认可。

五、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居然之家店(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02号居然之家海口店第二层第2-2018号商铺)销售的标称安徽六花尚点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护城路与祥和路交口西北角)生产的小被卷蛋糕(椰蓉味)(生产日期:2022-05-22),检验项目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儋州万家惠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儋州市白马井镇中心大道“海岸曼谷”4、5楼裙楼、4、5楼地下室)销售的红瓜子(购进日期:2022-06-20),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口美兰孙妚生蔬菜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美苑农副产品超市内)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2-05-11),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美兰李桂琼豆芽摊(地址:海口市大英里29-2号新华大厦一层新华农贸市场摊李桂琼号)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2-06-06),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

九、澄迈老城鑫隆源超市(地址:澄迈县老城镇盈滨半岛盈滨路106号)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2-05-18),检验项目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乐东万冲国祥米店(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乐中农贸市场内081号)销售的上海青(购进日期:2022-07-24),检验项目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保亭三道黄玉群蔬菜摊(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营三道农场三道农贸市场一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2-07-27),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