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旅游|广告服务|惠购|公益

|注册

新浪海南> 资讯 >民生>正文

海南3月1日起实施新交规:伪造车牌驾照将重罚

A-A+2014年1月18日07:58南海网评论

  南海网海口1月1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施行。《办法》对许多驾驶机动车行为都有明确规定。如在道路上非法赛车或驾车追逐,伪造或使用伪造车牌、行驶证、驾驶证等都将被重罚。

  近年来,北京、深圳等多地都曾出现在城市道路赛车的现象,并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也损害了路边居民楼群众的休息权。《办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组织、参与道路赛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2000元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机动车大幅增加的今天,涉及机动车号牌、证件的交通违法行为日益增多。机动车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在各地普遍存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严重危害。对此,《办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5000元罚款。

  《办法》还对机动车超速行驶的行有明确处罚规定。其中,超过规定时速20%不足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70%不足100%,或者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100%或者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2000元罚款,超过50%的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保存|打印|关闭

微博爆调查

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视频|旅游|读图|专题|站点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海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