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停一次电动车咋要收2元”

  近日,海口市民张先生向海口市物价局投诉,称现在海口部分电动车停车场所私自涨价,由原来的每次1元涨至2元,他在得胜沙路口和解放路停电动车时都被收了2元,“电动车的停车场所很多都是公共道路,如果按每次2元标准收费,一个月停电动车要多付不少费用。”

  对此,海口市物价局检查组于近日对得胜沙路、解放路等路段的电动车停放点进行了检查,并责令超标准收费的电动车停放点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早上七点至晚上九点收取1元/辆·次,晚上九点至早上七点收取1.5元/辆·夜)。同时,建议交警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予以办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