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1月1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刘麦通讯员王刚)1月16日,海南省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5年第1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市民切误食用河豚鱼、铜铸蟹、蟾蜍、织纹螺等,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为保护公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误食河豚鱼、铜铸蟹、蟾蜍、织纹螺等导致的中毒事件,提示如下:
一、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河豚鱼、铜铸蟹、蟾蜍、织纹螺。
二、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自行捕捞和食用河豚鱼、铜铸蟹、蟾蜍、织纹螺。误食后,如发生口唇、手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三、蟾蜍是传统中药材,但含有剧毒,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如果盲目自用,容易导致中毒。
四、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河豚鱼、铜铸蟹、蟾蜍、织纹螺的,应当及时向12331或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