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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交警岗亭卖高档烟 紧邻扣车场引遐想

来源:南海网2013年7月3日【评论0条】字号:T|T

岗亭的窗户上贴着“出售香烟”(南海网记者马伟元摄)岗亭的窗户上贴着“出售香烟”(南海网记者马伟元摄)
售卖香烟的岗亭(南海网记者马伟元摄)售卖香烟的岗亭(南海网记者马伟元摄)
岗亭内也写着“出售香烟”(南海网记者马伟元摄)岗亭内也写着“出售香烟”(南海网记者马伟元摄)

  南海网三亚7月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马伟元)“事故处理大队岗亭竟然卖香烟,这也太影响形象了吧……”7月2日,南海网记者接到市民刘先生报料称,三亚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门口岗亭竟然出售香烟,而且只出售中华、芙蓉王两种名贵品牌。对此,刘先生怀疑这些香烟是被扣车车主“孝敬”给交警后,交警内部拿出来进行倒卖的。

  2日上午,南海网记者来到三亚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看到,蓝白色岗亭的窗户上放着一张写有“打字复印”以及一张“出售香烟”的白纸,岗亭门口办公桌上也放了一张“出售香烟”的牌子。

  记者问岗亭内一名身着普通衣服的年轻女子:“有什么烟卖?”这名女子称:“只有中华的和芙蓉王,你要哪种?”随后,记者花了26元买了一盒芙蓉王。记者注意到,这名年轻女子打开抽屉拿烟时,抽屉内确实只放有中华与芙蓉王两种香烟。

  那么本应该交警部门使用的岗亭,为何会出售香烟呢?针对此事,记者来到三亚市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法宣大队陈队长表示,岗亭内肯定不能有售卖香烟的行为,这有损执法形象,建议记者直接联系事故处理大队负责人王队长。

  随后,记者再次来到事故处理大队并找到了王队长。据王队长介绍,该岗亭属于事故处理大队后面的交通违法车辆停放保管处,卖香烟的行为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王队长还建议记者与工商部门联系,对其进行取缔。

  为核实此事,记者又来到交通违法车辆停放保管处,发现交通违法车辆停放保管处也设置了一个岗亭。据正在岗亭值班的两名工作人员介绍,事故处理大队门口的岗亭确实是他们的,但是已经给事故大队使用了,所以也不知道里面卖烟的女子是谁。

  一个设置在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门口处的岗亭售卖名贵香烟,这已经让市民“遐想连篇”了,对于这个岗亭及香烟摊点的归属,交警事故处理大队和交通违法车辆停放保管处又都在“客气”地推让,那这个岗亭到底是属于谁?出售香烟有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这些名贵香烟又是从哪里来的?针对此事,南海网记者将继续予以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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