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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男子嫉妒邻居生意好 持刀枪打砸店铺被判刑

A-A+2013年8月2日10:30南海网评论

  南海网海口8月2日消息(见习记者刘麦 通讯员 陈斌 薛莹婕)陈某和林某本是邻居,都在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某村开小卖部。林某经营得当,生意红火,而陈某的店铺却门可罗雀。心生嫉妒的陈某居然持刀枪连番去林某店内打砸,并把林某妻子打伤。8月1日,记者从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获悉,陈某因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刑。

  2013年1月22日晚上八点半,陈某持一支火药枪和一把砍柴刀,闯入同村林某经营的小卖部内,用砍柴刀将小卖部内的4台电动麻将桌砍坏。林某闻声出来制止,遭到陈某持枪指着其进行恐吓。林某妻子阿芳为保护丈夫上前抓住陈某的枪管,阻止其开枪。陈某用力甩枪挣脱过程中,枪管将阿芳额头砸伤。随后陈某在现场朝天开了一枪便离开,林某当即了报警。过了几分钟,陈某知晓林某报警后,持一把长柄砍刀又闯入林某店内,将冰柜、电视机、货架玻璃等物品砍坏后离开。公安民警在到达现场调查结束离开后,陈某再次持长柄砍刀闯入林某小卖部,将铝合金窗玻璃砸碎。次日凌晨,公安民警将陈某抓获到案。

  秀英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秀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2年8月27日刑满释放。根据法律规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最终判决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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