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深圳讯 记者程伟,通讯员何文艳、李梓报道:妻子回湖南老家祭祖,发现祖坟碑铭上的名字并不是她,而是“小三”的名字。妻子无法抑制愤怒,在拍照取证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羊城晚报记者12日从深圳宝安区检察院获悉,这宗重婚案件已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丈夫犯重婚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妻子曾某说,她和丈夫陈某相识一年后登记结婚,因为曾某不能生育,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太好。2010年10月,陈某时常夜不归宿,2012年2月之后就再也没回过家。曾某从陈某的同事处听说,陈某在深圳已“另有家室”,和一名女子以夫妻名义在深圳宝安区西乡一处出租屋内过起了日子。曾某气愤极了,更令她没想到的是,同年3月,丈夫向南山法院起诉离婚,但是一审法院并未判决两人离婚。6个月后,丈夫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今年3月,曾某又从丈夫同事处得知,那名和丈夫同居的女子居然给丈夫生了个女儿。随后曾某去了医院,找到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面写着孩子的母亲叫钟某,父亲的名字正是她的丈夫陈某。曾某回到丈夫老家,在祭祖时看到丈夫家祖坟碑铭上“孙媳”的名字并不是她,而是和丈夫同居的女人钟某。
这一次,妻子再也坐不住了,她找了律师,在进行拍照取证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对于这段婚姻,丈夫陈某则另有说法。他认为两人婚后感情不好的原因并非是妻子不能生育,而是在结婚4个月后,他发现妻子向他隐瞒了真实年龄,实际上妻子比他要大3岁,这让他难以接受。自此开始,夫妻感情不和,开始闹离婚。
陈某说,他和妻子曾某从2010年10月开始分居,2011年8月,在一次朋友聚会时,他认识了女子钟某,随后两人发生了一夜情。“后来发现钟某怀孕了,我本不想要孩子,但是因为钟某说她感情受过挫折,只想要一个小孩,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我没办法只好同意。”2012年6月,两人的女儿出生。
陈某承认女儿的出生证明登记的父母亲名字是他和钟某,但他坚称自己和钟某没有同居,钟某也不知道他还未离婚。陈某想给钟某一个名分,他曾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因为妻子曾某要求50万元赔偿金,他拿不出来,所以没有一直没有离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