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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KTV走错包厢遭强奸 嫌犯竟是刚认识的朋友

A-A+2014年2月24日09:23海西晨报评论

  小梅想回自己的KTV包间,不小心走进了没人的包间。刚想出来,刚经过朋友介绍认识的王强将她推进包间并强奸。而此时,小梅的老公和儿子正在KTV寻找她。

  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通讯员 林泳平)小梅因为不小心走错了KTV包厢,结果在包厢内遭强奸。强奸她的,不是陌生人,而是当晚唱歌的时候,朋友刚介绍她认识的朋友。

  近日,厦门市思明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王强批捕。

  因为和老公陈锋(匿名)吵架,小梅已经三四天没有回家了。2013年12月26日,陈锋的朋友小林夫妇,想帮忙调解小梅夫妇的关系,就约了小梅一起吃饭,还叫上了小林夫妇的朋友王强等。饭后,他们就一起到厦门摩尔莲花附近的一家KTV唱歌,包厢号是219。

  唱歌时,小林夫妇打电话给陈锋,让他来接小梅回家。陈锋带着儿子和侄子一起来KTV接小梅。小梅见儿子来了很高兴,就把儿子带到走廊上玩。这时喝得醉醺醺的王强过来了,用气球逗小梅的儿子玩。因为怕生,儿子就跑开了。

  小梅想回包厢,结果不小心走错了,进了没有客人的215包厢。小梅刚要开门出来,却被王强又推了进去。小梅还没反应过来,王强就抱住小梅,将其按倒了在地上要实施强奸。小梅拼命挣扎反抗,但是因为KTV的噪音很大,没能挣脱。

  此时,陈锋和小林夫妇找到了小梅的儿子,却没有找到小梅,又四处寻找。陈锋的侄子推开了小梅遭强奸的215包厢,看到有人在里面,还以为是喝醉了酒,就离开了。此时,王强害怕了,立即起身穿好衣服藏到了门后。接着,小林的妻子在215包厢发现了下身没穿衣服,正坐在地上哭喊的小梅。王强趁机逃跑。

  “快抓住王强,我被他强暴了!”小梅立即报了警。

  2013年12月28日,王强被抓获归案。据查,王强曾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被判处拘役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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