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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仇富半月连烧6辆车 称有车就是有钱人(图)

A-A+2014年4月4日07:45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评论

消防人员为燃烧汽车灭火。消防人员为燃烧汽车灭火。

  3月中旬至4月2日期间,半个多月里,绵阳市连续发生5起汽车燃烧事件,6辆汽车被烧毁。究竟是汽车自燃,还是人为纵火?

  4月3日凌晨,民警在城区夜间巡逻中,根据监控视频、嫌疑人特征,将52岁的犯罪嫌疑人刘金源抓获。“有车的人就是有钱人,见到有机会我就烧!”昨日,犯罪嫌疑人对专案组民警说出了自己的烧车动机。

  蹊跷   

  多辆汽车不明燃烧

  “救火,车子起火了!”3月14日早上6点08分,的哥谢保孝在路过绵阳城区滨江路“滨江世纪花园”南门时,发现停在大门口的川BXH3**轿车的车头在冒烟,随即报警。虽经过小区保安、附近店家的全力扑救,可因火势太大,车辆最终被烧成了光架架。燃烧后的汽车没有留下可疑痕迹,大家都以为是自燃。

  两个星期后,汽车燃烧事件再次发生,这次烧了两辆车。“我的车一直停在那里。才开了两年多,怎么会自燃呢?”车主谭宏禄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他居住在沿江一巷长虹世纪城二期,3月27日下午6点过,他下班回家把车停在该小区二期工地,第二天早上6点02分,还没起床的他便听到外面保安在喊说是有车燃起来了,出来一看才发现是他的车,“火太大,把旁边一辆汽车也引燃了。”

  随后的3月29日、31日,又接连发生了两起不明原因的汽车燃烧事件,两辆汽车被烧毁。

  疑惑   

  初步断定人为纵火

  “是不是人为纵火?”“是不是团伙作案?”针对接二连三的汽车不明燃烧事件,绵阳市民在街头巷尾不断猜测,引起了公安机关高度重视。3月31日,第4起汽车燃烧事件发生后,绵阳市公安局成立了“3·31”专案组,初步断定有人为纵火的嫌疑,并展开案件侦破。

  4月2日,相似的事件又发生了。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王绍春说,4月2日凌晨3点,警方接到报案称,在绵阳市老法院对面小区门口停放的汽车燃起来了。

  半个多月时间,共发生5起汽车不明原因燃火事件,6辆车被毁。为尽快破获案件,警方抽调刑侦、情报、巡特警、技侦、涪城刑警大队等各警种30余名干警,全力展开侦破。

  真相

  嫌疑人持木棍作案

  “4月3日凌晨,巡特警二大队民警在巡逻中,根据体貌特征锁定了嫌疑人。”王绍春介绍,3日凌晨零点50分左右,民警在铁牛街广场发现有人形迹可疑,便一边尾随跟踪,一边根据体貌特征反复核实,在长兴街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专案组成员走访案发地周边商铺、核查案发地路线的天网信息发现,犯罪嫌疑人每次都手里拿着木棍,并提着口袋。我们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活动、生活轨迹,并根据监控视频锁定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专案组刑警车中廉说,犯罪嫌疑人刘金源生活落魄,且性格较偏执。王绍春告诉记者,通过突审,犯罪嫌疑人刘金源对作案经过供认不讳。

  仇富 “没地方住,没有吃的”

  “我觉得很冤。有车的人就是有钱人,我就烧。”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见到了刘金源。当民警问及烧车原因时,刘金源回答:“我很冤,没有地方住,没有吃的,他们开汽车,我想不通。”对于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王绍春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刘某主要靠打零工、捡废品为生,生活窘迫而产生仇富的扭曲性格。”

  倔强 拒绝低保:要靠自己劳动生活

  “啊?是他呀!”就刘金源连续作案5起烧毁6辆车一事,其户籍所在地绵阳市涪城区城厢街道办负责民政工作的杜女士感到非常吃惊,“他是去年12月19日,在成都捡废品流浪乞讨被遣返回我们这里的。”

  街办曾发百元生活费

  杜女士介绍,当时是绵阳市救助站的一名工作人员将他送到街道办的,他的户口空挂在街道办下面的解放街社区,“实际上是三无人员。”

  “当时是冬天,我们见他衣着单薄就立即给他拿了一件棉衣。”杜女士介绍,街道办还给他拿了一床棉被和100元临时生活费,“我们曾提议给他办低保,他说不需要,他要靠自己劳动来生活。”杜女士介绍,随后刘金源由解放街社区居委会的书记祁先生送到他以前住的地方。“住在石塘路5号,那是个地下室小旅馆,我太有印象了。”祁书记说,当时送刘金源时,感觉他神志清晰,没觉得有不正常之处。

  住在10元一晚小旅店

  记者找到刘金源曾住过的地下室小旅馆。小旅馆很昏暗,没有灯光,还有一股霉臭,不到10平方米的屋子里放了8张铁床,都是上下铺。两名五十多岁的男子凑在一台约14英寸彩色电视机前。

  一位自称叫陈兴榜的人说,他已在这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不认识叫刘金源的人,“有可能他用的其他名字,还有可能是偶尔来住,这种临时居住的人我们就没得印象。”陈兴榜说,“这种小旅馆一般10到15元一个晚上,因为便宜,会有很多人来住。”

  华西都市报记者姚茂强摄影报道立即评

  努力做心态平衡之人

  □朱昌俊

  52岁的刘金源,无疑选择了一种最不能被接受的极端方式来宣泄他的情绪。无论有着何种缘由,暴力毁坏他人的财产,制造社会恐慌情绪,都是对于社会秩序的破坏与挑战,必将受到道德与法律的双重谴责与惩罚。

  “生活落魄,且性格较偏执”的刘金源,应该算作这个社会的边缘人。但对于那些拥有私家车的人而言,他们绝大多数也同样是社会的普通人。刘金源所谓的“仇富”情绪与行动,无疑是被扭曲的失衡心态所蒙蔽。

  社会其实也并非没有向刘金源施展善意,相关救助部门就曾表示过给予其救助的意愿。但被其拒绝。承诺要靠自己的劳动谋生,无疑值得尊重。遗憾的是,从最终的行动来看,这种健康的人生观并没有完全平衡其失衡之心。

  每个社会都不可避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失落之人。学会调试自己的心灵,树立健全的人格意识,努力保持一颗平善之心,在这个快节奏社会尤其显得重要。这应该是刘金源的灰暗人生给予我们的启示。同时,整个社会如何给予那些失意者更为有效的关怀,尽量避免极端人格的出现,也当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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