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余皓 湖北日报大学生记者团杨帆
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男子黄某开货车直接撞向女友,并倒车碾压致其死亡。杀人后,黄某即驾车逃逸,后落网。
昨日下午,黄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在武汉中院开庭。围绕是故意杀人还是交通肇事,控辩双方展开激烈辩论。被害人家属提出120万余元民事赔偿,黄某的父母表示愿尽最大努力赔偿。
和姐姐恋爱
又偷偷与妹妹相好
现年31岁的男子黄某是货车司机,江夏人。2006年10月,女友大雷带着妹妹小雷和黄某一起聚会,黄某对更年轻貌美的小雷颇有好感,当即留下了小雷的联系方式。此后,3人先后到义乌打工。黄某在和大雷交往的同时,偷偷地和小雷相好。
2007年春节,3人一同返汉。黄某在外租房悄悄和小雷同居。不久,大雷发现此事,盛怒之下要求黄某马上结束和妹妹的同居关系。黄某拒绝和小雷分手。此后,大雷主动退出,成全前男友和妹妹的恋情。
开货车撞女友
倒车碾压后逃离
2013年2月初,小雷觉得两人性格不合提出分手,黄某不允且动手打她,并对小雷展开纠缠。
黄某的动粗和纠缠让小雷身心受伤,她开始躲避。2013年8月23日晚10时,黄某打电话约小雷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6号华光大厦楼下见面。据了解,小雷当时思考再三,还是决定当面向黄某说清楚,以了结这段感情。
据指控,当晚10时30分,黄某驾驶一辆黄色重型自卸货车,来到佳园路6号门前机动车道边的绿化带处,开车将在此等候的小雷撞倒并倒车碾压,后驾车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小雷系被机动车碾压致胸腔多脏器破裂,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8月25日,警方在青山区青山镇码头将黄某抓获。
是否故意杀人
控辩双方激烈争论
今年3月20日,武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检方认为,黄某因感情纠葛与他人发生矛盾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下午,此案在武汉中院开庭。黄某首先向审判长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在回答公诉人提问时,又辩称不是故意杀人,而是交通肇事。
湖北瑞德律师事务所张振威律师受指派为黄某提供法律援助。他指出,黄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及故意伤害罪,但并非故意杀人罪。“案发前,黄某喝了半斤白酒,吸食了麻果,在醉驾及毒驾基础上,因视觉障碍及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撞到小雷的行为构成普通的交通肇事罪;发生交通事故后,黄某的货车冲上了花坛,只有将车倒回马路上才能逃逸。黄某在逃逸前打电话给受害人的室友,要她报警并施救,证明黄某没有杀人故意,其倒车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公诉人反驳了这一观点,指出现场无刹车痕迹。现场录像表明,黄某驾驶的货车,车头朝向小雷,快速直接向其撞去,没有任何转向调头或刹车的行为。黄某明知碾压的是女友仍驾车逃逸,属故意杀人。
公诉人建议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对黄某判处无期以上刑罚。审判长表示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