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确凿当庭翻供
重判
放学回家路上,初三女生被一名司机持刀劫持后强暴。色狼竟给女孩留下电话,希望以后“常来常往”。6月3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东陵区人民法院获悉,警方凭色狼留的电话号码抓获疑犯,根据手机里的视频认定其犯罪事实。当庭矢口否认罪行的疑犯被法院给予了重判。
放学途中 初三女生遭强奸
2013年11月16日11时许,沈阳某中学初三女生小影放学后,独自步行回家。途经堤坝处时,她看到路边停着一辆微型面包车,有个男性司机坐在车里。小影走过去不远,微型面包车就尾随了上来。
男司机手里拿着一把刀从驾驶座上下来,威胁小影,说乱喊就杀了她。小影吓得不敢乱动。男子用绳子将小影手脚捆住,推上车。微型面包车开出去很远,开进沈北新区的一片小树林里,男子在车内两次强奸了小影,还用手机拍下了小影的裸照和视频。随后,该男子又开车将小影拉到了一个农户家,采取胁迫手段强行与小影发生了性行为。
抓捕色狼 手机视频成证据
第二天一大早,男子问清小影家住址后,开车将其送回了家,还留下了手机号码,让小影随时打电话找他。
小影一夜未归,家人急坏了。小影将遭遇告诉了父母,父母立即报警。报警次日,色狼司机黄某就被警方抓获。
面对着种种证据,黄某交代了劫持强奸小影的犯罪事实。然而,庭审中,黄某当庭翻供。近日,东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某虽然否认强奸犯罪,但其手机中的视频等证据均可证实其犯罪行为。黄某持刀威胁并采取非法拘禁、捆绑的方式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均应当从重处罚,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