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一小学教师放学回家吃饭被通报批评 如此“任性”管理能留住老师吗?

  新华社南宁3月30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张莺 徐海涛)广西百色市西林县某乡镇村级小学女教师李老师最近很郁闷:因为她放学返回县城家中吃饭,被通报批评了。

  教师放学回家吃饭被通报批评

  李老师3月4日与学校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包含“周一至周五放晚学前必须留校”。然而,李老师3月3日下午下课后返回县城家中,约19时被当地教育督查暗访组查到,因此被视为“违纪”而通报批评。

  在3月21日西林县教育局公布的《关于西林县教育系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暗访督查情况的通报》中,李老师并不是个案。通报列举了6项教职工个人违纪现象问题,涉及十几名乡镇、村级中小学教师。

  通报的暗访情况集中在3月3日,有的涉事教师在上午第一节课(9:10至9:50时段)的9:30分仍出现在街上,9:35分才走进教室;有的教师不服从课程安排;除此之外的大部分违纪情况都是3日下午17时至19时时段内,“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已返回县城”。

  一些乡村教师家住县城,上课时间不按时进教室等,固然需要严查严惩,但对于放学了不能走、周一至周五必须住校等规定,对于教师“走教”也一并通报批评,不少乡镇村屯学校教师直呼难以接受。

  李老师所在的村级小学有寄宿制学生,教师需要排班轮流照管学生就寝,但学校离县城并不远,一些教师白天在村里上课,晚上返回县城家中。

  不让教师“走教”是为了转变风气

  3月29日,西林县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整治教师懒散风气,西林县教育部门根据2014年广西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基层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2015年百色市下发的《百色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近期出台了《加强在教育系统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3月3日,西林县教育局通知一些中小学组织教师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承诺书第一条明确提及“每周周一至周五放晚学前必须留校”。李老师所在村级小学所属的乡镇中心小学没有及时发出通知,3月4日才签署承诺书,没想到3月3日下午放学后被“暗访”了。

  不让教师“走教”是为了转变风气,然而这样的制度却引起一些教师的不满。有教师称,农村教师固然应当投入更多精力在教学上,但也有家庭需要照顾,强制教师的时间只能让教师更没心思教学。

  此外,还有教师称当地教育部门涉嫌违法行政,不能简单依据上级纠正“走读”干部的相关规定,来纠正“走读”教师,因为“走读干部”和“走读教师”还是有很大区别的。